1. 辅导员(班主任)指导已迁户口的新生填写新生户口信息登记表。要求新生按规范填写完整。
2. 辅导员(班主任)对新生户口迁移证进行初查:及时发现“户口迁移证”错误,按照要求将户口迁移证退回迁出公安机关更正。并于9月28日前,将更正后的户口迁移证交至给保卫处。
3.迁移户口的新生需提交的材料:
A户口迁移证
B《新生户口信息登记表》
C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上述材料按照A、B、C的顺序装订好,不迁户口的新生无需提供上述材料;
4.各辅导员(班主任)以类为单位(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将收集、核对、整理后的新生户口信息材料,上报深蓝学院或者研工部。
5. 将各类或各学院新生户口信息材料收齐后,于9月28日前,集中交至保卫处。9月30日前保卫处上交正东路派出所统一办理落户。
地址:东校区保卫处治安科户政室,联系人:生井娟,电话:13952843885。
6.学院提交保卫处的相关材料:
A:“户口迁移证”;
B:“新生户口信息登记表”;
C:“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D:“新生户口迁移信息汇总表”( 纸质稿需全体同学登记签字确认,各类或各学院辅导员签字后,学院加盖公章,交至保卫处;电子表格通过QQ发送至保卫处生井娟老师,QQ号码:448549827)。
E.封面,按照下面格式填写
_____类(院); 班级号______;总人数:______;迁移户口人数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研工部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