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江科大校〔2012202


关于印发《 外藉教师聘用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 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2年11月30



外藉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我校外藉教师(以下简称“外教”)的聘用与管理,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更好地发挥外教资源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教应备条件

1.语言课外教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有2年及以上语言课教学经验,口齿清晰、语音语调规范;拟讲授语言应为其本国母语。英语教师应具有TESOLTEFL证书。

2.专业课外教应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3年及以上专业课教学经验。

3.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体检证明)。

4.应提供原工作单位(机构或负责人)的推荐信。

5.在本国无法律纠葛。

6.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我国风俗习惯。

二、外教聘用程序

1提出聘用申请。教学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每年1130日前提出下年度外教需求申请,陈述聘请外教的目的和必要性,并填写《 聘请外教申请表》,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制定聘请计划。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每年12月底之前根据各部门的聘用外教申请,制定学校下年度聘请外教计划,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3.发布招聘信息。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通过网络、中介等渠道发布外教招聘信息。外教使用部门也可以直接推荐外教人选。

4.进行资格审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外教使用部门应了解应聘者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职业声誉,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5.组织外教面试。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发面试通知书(由中介公司推荐的需同时与中介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并组织外教使用部门对应聘者进行面试。

6.签订聘用合同。对于面试合格的应聘者,由外教使用部门负责填报《 聘请外教审批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与其签订《 外教聘用合同》,详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利。

7.办理相关手续。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为所聘外教办理来华工作、居住、保险等相关手续。

三、外教的管理

1.实行合同制管理。外教的聘用时间、工作任务、职责要求、薪金待遇、权利义务等均通过聘用合同予以明确。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半年签订一次。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外教的生活管理。外教须与学校签订住宿协议,学校为外教提供免费宿舍、生活设施及额定用量的能耗费用。

3.使用部门负责外教的日常工作管理。外教使用部门应指派一位外教联系人,负责教学协调及日常联系工作。

4.使用部门每学期初将外教所承担的具体教学任务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备案,每学期末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 外教工作考核表》,反馈外教工作考核结果。

5.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每学期组织召开期中教学座谈会,听取外教、使用部门领导及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改进外教管理以及外教续聘、解聘的依据。

四、其它事项

1.本办法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此前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 聘请外教申请表

2. 聘请外教审批表

3. 外教工作考核表

(附件相关表格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下载)

校长办公室2012年11月30印发


附件1

聘请外申请表

申请部门

(使用部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Email

拟聘用岗位

聘用起止时间

拟聘外教

教学任务

课程名称

课时数

备注

使用部门

聘请理由

签字盖章:年月日

教务部门

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主管校领导

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 日







说明:1.申请部门应于每年1130日之前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此表,以便编制学校下年度外教聘用计划及经费预算。

2.此表按外教聘用岗位逐张填写。


附件2

聘请外审批表

使用部门

聘用起止时间

拟承担

教学任务

课程名称

课时数

备注

拟聘

外教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国籍

学位

职称

国内曾经工作单位

时间

来校应聘渠道:1.中介2.自荐3.校内教师推荐4.其他

面试情况

时间

地点

方式

结论:

面试组长或面试人签字

年月日

使用部门

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教务处

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国际交流与

合作处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主管校领导

意见

签字:年月日















附件3

外教工作考核表

外教姓名

授课学期

教学任务

课程名称

课时数

教学班级

人数

使用部门

学生评价意见

教学态度

教学方法

教学效果

综合评价

使用部门

考核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国际交流与

合作处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主管校领导

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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