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与奖励实施细则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与奖励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与奖励办法》(江科大校〔2019〕260号),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提高教学工作积极性和教育教学质量为直接目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第三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学院承担本科和研究生教学任务的在编任课教师(含实验指导教师)均应接受考核。学院外聘教师和学院行政人员不纳入考核范围。
第四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主要考察教学效果、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研究与建设等三个方面。其中,教学效果的考察权重占80%,教学工作量考察权重占10%,教学研究与建设的考察权重占10%。
第三章组织领导与考核等级
第五条学院成立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其他成员由学院教学督导组专家、系主任、教师代表组成,尽可能兼顾学科、专业的结构平衡。考核工作组负责制定学院教师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对学院教师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受理教师申诉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第六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论分为A+、A、B+、B、C五个等级,并做等级数量比例控制。原则上,A+、A、B+级人数比例分别控制在总考核人数的10%、15%和40%以内(按比例核算出的人数值按四舍五入方法取整)。
第四章考核程序与方法
第七条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行全员、全面、全过程考核。具体工作程序及方法如下:
1.教师本人填写《教师学年教学工作完成情况登记表》,经学院教务办核实后,交学院考核工作组。
2.学院考核工作组核定教师考核得分。
教师考核得分=教学效果得分+教学工作量得分+教学研究与建设得分
(1)教学效果得分核算办法
教学效果指学生、督导组专家或同行对教师承担的理论课程、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教学活动进行的教学效果评价。教学效果得分满分为80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教学效果得分=(学生评教分×80%+督导或同行评教分×20%)×80%
学生评教分和督导或同行评教分均为百分制。学生评教分由评估处统一下达,督导或同行评教根据学校、学院数据。学院每位教师每个学期听课次数不低于3次。承担多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学生评教分、督导或同行听课评分取多门课程平均分。若由于承担指导毕业设计等教学任务或其他特殊原因没有督导或同行评教分的教师,该项得分以全院教师该项得分的平均分计。
督导或同行评教分的评价等价于折算分值对应参考表
评价等级 |
优+ |
优 |
良+ |
良 |
中+ |
中 |
合格 |
折合分数 |
95 |
90 |
85 |
80 |
75 |
70 |
60 |
(2)教学工作量得分核算办法
每位教师每学年完成至少96学时课程(含实验、实践、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的教学任务,则教学工作量得分为满分10分,低于该工作量的按学时比例扣分。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未完成者,每少一次,在教学工作量得分中减1分(10分中减)。
(3)教学研究与改革得分核算办法
教学研究与建设得分见附件《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业绩分计算办法》中教研业绩分计算办法。业绩分2000分定为满分10分,超过2000分按满分10分计,未达到2000分则按比例折算。折算方法如下:
教学研究与建设得分= (教师教学研究与建设业绩分/2000分)*10。
按照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总分由高到低,前15%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讲课比赛或以提交微课形式参加比赛(每人15分钟),讲课比赛评委由5-7名校、院专家组成。进入讲课环节的教师,以讲课比赛专家打分占30%,业绩考核的初始总分占70%来确定最终分数,并按照最终分数由高到低来确定A+(校“学年教学优秀奖)”名单。进入讲课环节而未获得A+的教师,仍按照业绩考核初始总分与其余教师进行排序,最终确定获得各等级教师名单。
第八条教师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A级及以上等级:
(1)当学年两个学期,有学期学生评教结果排名在学院教师后50%(不含50%);
(2)督导获同行评教为良及以下者;
(3)教学工作量排名在系里教师后30%;
(4)在省、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中出现不合格论文;
(5)出现教学事故者。
第九条教师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C级:
(1)当学年师德评定不合格;
(2)当学年督导随堂听课评价不合格;
(3)当学年发生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
(4)当学年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工作任务;
(5)“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标准”或教学文档资料抽查最近连续两次不合格;
(6)其他与教学工作相关的严重违规违纪情节。
第十条考核工作组将考核初评结果向教师本人通报,对考核结果进行院内公示。教师若有异议,可于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学院召开教学考核工作组会议进行复议。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专项奖励基金,用于表彰各学院考核为A+、A 级的教师。奖金颁发标准为:评定为 A+级者,每位奖励 5000 元;评定为 A 级者,每位奖励 3000 元。学校为考核为 A+级的教师,同时授 予“学年教学优秀奖”荣誉。
对当学年教学效果单项考核结果排名在学院后5%的教师,学院制定并落实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措施。对当学年考核结果为 C 级或连续两学年教学效果单项考核结果排名在学院后 5%的教师,学院扣减 500元奖酬金并减少或暂停安排其下一学年的课程主讲任务(对问题特别严重者应予转岗)。
第十二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各学年的考核结论将作为学院考察教师岗位聘任、评奖评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2018-2019学年起试行,由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业绩分计算办法
附件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业绩分计算办法
类别 |
内容 |
业绩分 |
内容 |
业绩分 |
教学成果 |
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
200000 |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
100000 |
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
60000 |
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
60000 |
|
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
20000 |
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
4000 |
|
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
600 |
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
400 |
|
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
300 |
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
200 |
|
国家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
60000 |
国家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
20000 |
|
国家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
8000 |
省部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
8000 |
|
省部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
4000 |
省部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
2000 |
|
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
160 |
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
100 |
|
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
60 |
国家级教材获奖 |
8000 |
|
省部级教材获奖 |
4000 |
国家级课程(群)奖(含慕课) |
20000 |
|
省部级课程(群)奖(含慕课) |
8000 |
校级课程(群)奖(含慕课) |
480 |
|
校级规划教材出版 (30万字以下) |
600 |
校级规划教材出版 (30万字以上) |
940 |
|
全国多媒体课件奖 |
150 |
省级多媒体课件奖 |
150 |
|
校级多媒体课件一等奖 |
100 |
校级多媒体课件二等奖 |
60 |
|
校级多媒体课件三等奖 |
40 |
校优秀教学质量奖 |
60 |
|
国家级教学竞赛一等奖 |
1000 |
省级教学竞赛一等奖 |
300 |
|
国家级教学竞赛二等奖 |
600 |
省级教学竞赛二等奖 |
200 |
|
国家级教学竞赛三等奖 |
300 |
省级教学竞赛三等奖 |
100 |
|
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 |
100 |
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二等奖 |
60 |
|
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三等奖 |
30 |
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优秀奖 |
10 |
|
指导竞赛及学位论文获奖 |
国家级学科竞赛A类特等奖 |
6000 |
省级学科竞赛A类特等奖 |
2000 |
国家级学科竞赛B类特等奖 |
4000 |
省级学科竞赛B类特等奖 |
1200 |
|
国家级学科竞赛C类特等奖 |
400 |
省级学科竞赛C类特等奖 |
400 |
|
国家级学科竞赛A类一等奖 |
4000 |
省级学科竞赛A类一等奖 |
1200 |
|
国家级学科竞赛B类一等奖 |
2000 |
省级学科竞赛B类一等奖 |
800 |
|
国家级学科竞赛C类一等奖 |
60 |
省级学科竞赛C类一等奖 |
60 |
|
国家级学科竞赛A类二等奖 |
2000 |
省级学科竞赛A类二等奖 |
800 |
|
国家级学科竞赛B类二等奖 |
1200 |
省级学科竞赛B类二等奖 |
400 |
|
国家级学科竞赛C类二等奖 |
40 |
省级学科竞赛C类二等奖 |
40 |
|
国家级学科竞赛A类三等奖 |
1200 |
省级学科竞赛A类三等奖 |
400 |
|
国家级学科竞赛B类三等奖 |
800 |
省级学科竞赛B类三等奖 |
200 |
|
国家级学科竞赛C类三等奖 |
20 |
省级学科竞赛C类三等奖 |
20 |
|
指导“挑战杯”获国家特等奖 |
16000 |
指导“挑战杯”获国家一等奖(金奖) |
6000 |
|
指导“挑战杯”获国家二等奖(银奖) |
1600 |
指导“挑战杯”获国家三等奖(铜奖) |
600 |
|
指导“挑战杯”获省级一等奖(金奖) |
600 |
指导“挑战杯”获省级二等奖(银奖) |
400 |
|
指导“挑战杯”获省级三等奖(铜奖) |
200 |
校“挑战杯”预研项目 |
100 |
|
校“挑战杯”准参赛项目 |
200 |
入选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 |
120 |
|
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
2000 |
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
1000 |
|
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 |
2000 |
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二等奖 |
1000 |
|
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三等奖 |
400 |
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奖 |
1000 |
|
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
400 |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
200 |
|
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
50 |
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 |
50/每人 |
|
教研教改项目 |
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重点) |
8000 |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级课题 |
8000 |
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一般) |
4000 |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课题 |
4000 |
|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重中之重) |
4000 |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重点) |
1200 |
|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一般) |
600 |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
600 |
|
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重点) |
1200 |
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一般) |
600 |
|
校级重点教改项目 |
960 |
校级一般教改项目 |
480 |
|
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 |
300 |
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立项)/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 |
150 |
|
省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 |
300 |
校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 |
150 |
|
教研论文 |
核心期刊 |
120 |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
400 |
统计源期刊 |
80 |
新华文摘论点转载 |
120 |
|
其它有刊号期刊 |
40 |
|||
备注 |
1、同一成果或项目就高原则; 2、未列入表中成果,由学院办公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