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发性事件、网络病毒等造成系统故障,妨碍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是学校安全稳定的一个重要内容,学校需安排专人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
第三条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络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二是网络硬件设备及机房环境的安全运行,三是网络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网信息安全及电子邮件。
第二章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
第四条网络系统中存贮的各种数据信息,是教学科研和管理所必需的重要数据,数据资源的破坏将严重影响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数据资源安全保护的主要手段是数据备份,规定如下:
1.网络应用重要部门或单位的数据须做到每日一备份。
2.网络系统的重要数据及时备份。
3.一般部门或单位做到每周一备份。
4.系统软件和各种应用软件采用磁盘或光盘及时备份。
5.数据备份时必须登记以备检查,数据备份必须准确、可靠。
6.严格网络用户权限、入网用户名及口令管理。
第三章硬件设备及机房环境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硬件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保证电压及频率质量,一般应同时配有不间断供电电源,避免因市电不稳定造成硬件设备损坏。
第六条安装有保护接地线的,必须保证接地电阻符合技术要求,避免因接地安装不良损坏设备。
第七条设备的检修或维护、操作必须严格按要求办理,杜绝因人为因素破坏硬件设备。
第八条各弱电间必须有防盗及防火措施。
第九条保证网络运行环境的清洁,避免因积灰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网络病毒的防治
第十条各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保证连接网络的每个终端都有防病毒软件。
第十一条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病毒检查及清理。
第五章上网信息安全及电子邮件
第十二条各部门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对网上论坛及上网信息检查,发现有关泄漏本部门机密及反动言论与不健康信息要及时删除,并记录。发现涉及泄密信息的,上报保密办公室;涉及反动言论与不健康信息的,上报宣传部处理。
第十三条所有上网人员如收到反动邮件有责任及时上报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如不上报,一经发现,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做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