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教育厅关于调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字﹝2015﹞6号)文件精神,自本年度起,高校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方式发生较大变化(详见附件文件)。为组织相关学院开展好增列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专业范围
今年有首届本科毕业生,尚无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我校海洋工程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封装技术3个专业须申报、接受此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
二、审核工作程序
1.学院申报准备
相关学院开展专业建设总结,按省厅要求组织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准备其他审核材料,并于近日向教务处提名该学科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名单(每个专业不少于5人)及专家评审会拟召开时间。
2.专家实地评审
教务处审定各专业校外评审专家提名名单,并联合专业所属学院邀请、配合校外专家召开专项评审会议,对拟授权专业的办学情况进行实地评审。实地评审工作应于5月22日(第12周周五)前完成,每个专业的实地评审为半天时间。评审工作遵循以下程序进行:
(1)召开评审会议,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约15分钟;
(2)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抽检教育教学档案,并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约45分钟;
(3)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情况等,约20分钟;
(4)分别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约40分钟;
(5)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填写《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附件3),约30分钟;
(6)专家组向学校相关部门和院系反馈专业评审意见和建议,约30分钟。
3.材料整理上报
专家实地评审结束后,专业所属学院配合教务处向省级主管部门整理上报以下材料:
(1)申报专业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2)《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2份及PDF电子文档;
(3)《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含专家组名单)2份及PDF电子文档。
顺利通过本次新办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是本年度学校和相关学院一项极为重要的教学工作任务。望专业所属学院对此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省主管部门文件精神,按学校既定进度安排,妥善组织落实好申报材料准备、专家实地评审接待等各环节工作。同时,依据“审核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一步强化开展好新办专业建设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4月29日

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 苏学位字_2015_6号.doc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15)2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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