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校级示范性本科教学团队遴选及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强化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依据《 优秀本科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校级示范性本科教学团队的遴选及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示范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发挥其特色化和创新性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探索教学合作新机制,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开发优质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发挥教学队伍的传、帮、带作用,加强青年教师培养,促进教学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二、申报条件

按照《 优秀本科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三、建设任务

示范性本科教学团队可以围绕以下某一方面或几方面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建设或研究。

(1)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创新教育教学模式;

(2)推进各类教学资源的网络化建设;

(3)更新教学内容,开展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的改革和研究;

(4)指导学生参加科研实践、创新训练和各类学科竞赛;

(5)指导青年教师,提高其教学水平,落实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6)加强课程及教材建设。

四、申报名额

学校拟评定2015年校级示范性本科教学团队5个,各学院限报1个。

五、申报程序

1.申报团队填写《 示范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附主要教学研究成果、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一套。

2.学校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依据评审要求和参评团队所报材料,评出拟立项建设示范性本科教学团队。

3.结果公示和发布。

六、教学团队管理

1.校级示范性本科教学团队评审通过后,由团队带头人填写《 示范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制定本团队建设的具体方案,明确建设成果。

2.校级示范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学校对每个项目资助建设经费3万元,分阶段拨付。

3.学校将根据建设周期,对校级示范性本科教学团队进行中期检查,对未能按既定计划开展建设工作、无明显建设成效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者可撤销项目立项,取消经费支持。

3.校级示范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期满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依据立项时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预期成果对建设项目进行结题评估和验收。对未达到建设目标、评估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校级以上教学建设立项及教学奖励。

4.学校在教改项目、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内涵建设方面向校级示范性本科教学团队倾斜,推动团队在教学改革上取得突破。各学院积极开展院级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制定和完善学院教学团队建设计划与实施方案,并落实相关责任人。

请各学院认真研读相关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做好校级示范性本科教学团队申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于7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文件发至邮箱sweeterguo@163.com,联系电话:84445796

教务处

2015年6月19日

示范性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立项申报表.doc 优秀本科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江科大校教200818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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