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关于给予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邵文霞同学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 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科大校[2017]177)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邵文霞同学(学号1340103204)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逾期2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且无正当事由,给予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322日至328日。

学生对退学决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同意退学决定,学校不再受理其以后提出的申诉。

教务处

201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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