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近期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4〕112号)。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1.本年度围绕第三代半导体、6G技术、人工智能、战略新材料、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氢能与储能等9个重点领域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每个科技重大专项下设若干重大攻关项目;每个重大攻关项目采取联合攻关方式组织,下设3-5个联合攻关方向;每个联合攻关方向由不同单位承担实施,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承担1个联合攻关方向,按照项目总体部署和要求完成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任务,服务于项目总体目标;申报单位关联企业不得同时申报联合攻关方向。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支持1-2项重大攻关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5年。
2.综合运用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竞争择优等组织方式遴选攻关团队,具体组织方式见项目指南(附件1)。
3.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由镇江市科学技术局负责项目推荐及立项后管理等事宜。
4.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应同步填报“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
5.项目受理后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后,根据新增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产业基金、风险补偿等方式予以支持。原则上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的省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中: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省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每个项目省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2000万元,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技术政策,属于指南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作风学风良好,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
3.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4.申报单位应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牵头申报项目必须有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牵头申报单位应与联合攻关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相关条件详见指南有关说明。
5.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各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0%。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定向委托项目除外)。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定向委托项目除外)。
三、其他事项
1.学院摸排:7月15日12:00前提交附件4“2024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906518203@qq.com;
2、网上申报:8月4日17:30前项目负责人登录项目申报材料在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提交申报材料。
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附件1-3: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联系人:潘老师、瞿老师
联系电话:84401095
科研院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