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实施2024年度镇江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的通知》(镇科协〔2024〕32号)文件通知,我校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镇江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2024年度资助对象为35名,其中30名为市级托举对象,分别资助5000元人民币,5名为省级托举对象(需获省科协认定),分别资助20000元人民币。受资助人员将优先向省科协有关人才项目推荐。鼓励受资助人员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分别给予相应的配套资助。
二、申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市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良学风;
(二)各级学会会员,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会员;(三)具有中国国籍,在镇江工作,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
(五)曾入选过本托举工程、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并获得资金资助的青年科技人才一般不作为资助对象人选。
三、推荐渠道
(一)各市、区科协,镇江经开区、高新区科协负责推荐本地区候选人,各企业科协及市级以下学会向属地科协报送候选人;
(二)市科协所属各市级学会、协会、促进会负责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
(三)各驻镇院校科协负责推荐本单位候选人;
(四)推荐省托举的候选人需注明。
四、报送材料内容
请各位申报人于2024年8月15日前,报送材料如下至科研院313,逾期不予受理:
(一)候选人纸质材料
镇江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1份(推荐意见后填)。
附件材料1份。包括:候选人简介材料(突出个人成就、字数不限)、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所参与的科研活动及所取得的成果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纸质材料顺序为,申报书、附件目录、保密审查证明(学校评审通过后提供)、附件材料。
五、评审推荐
科研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李阳
联系电话:84400313
附件:镇江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