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研究院部门职责
科学技术研究院是负责学校的自然科学类科技工作的职能主管部门。科学技术研究院致力于建立高效能科技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有组织科研,提高行业高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培育重大标志性科技成果,打造高水平产出的科研高地,承担计划项目管理、技术合同(或协议)管理、军工项目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成果与平台管理等事项。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学校科研发展规划、科研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的研究与制订;
2.科研项目的组织与申报、合同签订以及实施过程的管理指导与服务;
3.科技成果评审(鉴定)、科技奖励(含科技推广奖励)、专利、著作权等的组织、申报、登记与管理;
4.科研基地、科研平台、科研条件等的建设、管理与服务;
5.科技统计、科技信息与学术交流服务;
6.承担学术委员会、科学技术协会等工作;
7.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学技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工作职责(崔杰):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科,联系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人事、财务、资产、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各类重大项目、重大成果的策划组织。联系电话:84404028。
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工作职责(孟庆敏):分管军工科、资质管理科。负责军品科技成果奖的组织申报;负责军品类平台的建设与管理;负责装备承制资格证、科研质量管理体系、科研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运行。联系电话:84400313。
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工作职责(唐盛):分管计划项目科、成果与平台管理科。负责国际科研合作相关工作;负责科技创新团队/校内专职科研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负责论文和论著管理;负责学术交流活动管理;负责民品科技成果奖申报;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4401252。
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工作职责(王庆丰):分管科技开发科、知识产权科、 技术转移中心,联系 知识产权中心、中国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秘书处。负责民品横向科技项目的申报及管理;负责校地/企合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负责校技术转移中心工作;负责专利申报、管理和专利奖的申报;负责知识产权平台建设与管理;负责科研信息化建设(科研系统运行)。联系电话:84401252。
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工作职责(李阳):分管中国船舶集团-江科大先进制造技术创新中心、成果与平台管理科;协管论文和论著管理、学术交流活动管理;联系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江苏省高技术船舶协同创新中心、海工装备与船舶数字化制造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负责各类民品科技创新平台的策划、申报及管理;负责科协工作;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联系电话:84400313。
科学技术研究院部门邮箱:jkdkyy@j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