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根据国家、省关于高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要求,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科学核定年度各级各类岗位的使用数。
2、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可设置特殊岗位,指标使用上不受岗位总量、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
二、评审资格条件和评审通道
1、评审资格条件
(1)教师(含科研)系列。执行《 教授资格条件(试行)》和《 副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补充规定(试行)》、《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办法(试行)》、《专家组推荐评审条件》等文件。
教学绿色通道参评人员,2018年须有报名参加过“教学效果过程跟踪评价”的经历。
(2)艺术、实验、思政、教管系列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评价标准〉等5个评价标准的通知》。
(3)其他系列。工程、会计、图书、档案、出版等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条件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2、评审通道
(1)常规评审
校内在职在岗人员正常申报评审通道。
(2)专家组推荐评审
任现职以来,在教学、科研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就,且为校内外同行专家普遍认可的优秀人才,可按照《专家组推荐评审条件》由专家组推荐直接参评相应类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直接认定
满足《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办法(试行)》的申报人员,其业绩成果和评审程序按直接认定办法执行。
(4)引进评审
学校对近三年内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满足师德思想政治要求前提下,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教学绿色通道评审
任现职以来,各项业绩均达到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应任职条件和学校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但未达到学校科研业绩和成果要求,具备教学绿色通道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部门推荐、报人事处审核,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按学校当年下达的优秀教学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指标,向相应学科评议组推荐申报晋升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按上级主管部门对科研业绩和成果要求的最低任职条件参评。
三、业绩填报数量要求
第一作者论文列举数量限报10篇,其他署名第一的教学、科研等业绩成果列举数量不限(如课题、获奖等),参与合作的业绩成果每类限报5项。
四、同行送审要求
1、申请参评教师、实验、思政和教管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须按照代表作送审要求提交送审材料:正高职三份(代表作5篇(部)/份),副高职三份(代表作3篇(部)/份)。
2、同行专家送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送校外知名高校正高职专家盲审。送审结果中有两个及以上“尚未达到”,或有一个“尚未达到”并有一个及以上“基本达到”,或有三个“基本达到”的人员,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其他情况提交学科评议组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
3、同行送审材料要求
(1)代表作,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
(2)《同行专家鉴定表》中第2页第三项“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教材、科研成果目录”部分,业绩填报要求:①第一作者论文列举数量限填10篇;②其他署名第一的教学、科研等业绩成果列举数量不限(如课题、获奖等);③参与合作的业绩成果每类限填5项。
(3)《同行专家鉴定表》须用A4纸张双面打印,填写时不要更改表格格式。《鉴定表》最后一页(“鉴定专家签名页(B)”)需单面打印。
《鉴定表》第1-2页的第一、二、三项,第3页第四项中的“代表作题目”、以及第7页第五项中的“学校”、“申报人姓名”、“拟评职务”和“代表作题目”部分,由申报人自行填写,确保“代表作题目”前后一致。
(4)送审论文一律使用复印件,内容包括:封面、目录全部、内容全部、封底、版权页;外文论文,内容包括论文全文,另附学校图书馆论文检索证明。
注意事项:
1、教学绿色通道申报人员请使用正确的《同行专家鉴定表》。
2、部门材料员负责送审代表作复印件的审核,在确认无误的复印件封面上签署审核员姓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五、加强师德、思想政治考核
通过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综合评定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师德、思想政治表现,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实行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一票否决制”。
六、关于教学科研成果审核
为确保教学科研成果的真实性,为评审工作提供可靠性依据,申报人员须提交论文检索查询报告,检索要求为:外文学术论文须有学校图书馆检索报告;中文学术论文须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上进行查询,查询目录加盖科技处审核校验章。
七、关于服务期规定
根据《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遵循“按需设岗,择优上岗,严格考核,合约管理”的原则,各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人员,需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八、评审时间安排
(一)教师(科研)、实验、教管、思政系列
3月25日-4月1日
1 、3月27日前,申报人员到所在部门填写《2019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人事处(含电子版)。
2、29日前,部门将同行专家送审材料报送人事处(直接认定申报人员无需准备)。
3、申报人员填写相关表格,准备附件材料。
4、申报人员持饭卡前往教工、学生食堂多媒体自助机缴纳评审费用,正高1500元/人,副高1200元/人;直接认定人员1000元/人。
4月2日-3日,8日
1、4月2日-3日,职能部门集中对《职务评审表》(一式四份,A4双面打印装订)进行业绩审核确认。
注:教学绿色通道申报人员,准备两种《职务评审表》,一种《职务评审表》(一式三份,剔除纯科研业绩,仅保留教育教学相关业绩);另一种《职务评审表》(二份,含纯科研业绩,仅用于学校资格审核使用)。
2、各部门完成《职务评审表》中相应内容的填写(“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师德/思想政治考核”部分暂不填写)。
3、4月8日前,部门汇总申报资格审核材料并报送人事处,材料有:《职务评审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现职称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特别评审程序”参评人员同时报送《 特别评审程序参评申请单》和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职务评审表》和《简表》电子版。
注:特别评审通道有专家组推荐评审通道、直接认定通道、海外绿色通道。
4月9日-26日
学校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审核通过人员公示5日。
4月29日-5月10日
1、院(所、校区)组建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小组(7-9人)、师德/思想政治考核小组(7-9人),开展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师德/思想政治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在部门内公示7日,同时将结果分别报送评估处、宣传部。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会议复议认定。
2、5月2日-3日,“教学绿色通道”申报人员将所有材料报送人事处;5月6日-10日,教务处、评估处、人事处共同对材料开展教育教学业绩审核。
3、5月6日-10日,部门召开会议,申报人员述职答辩,民意测验(思政/教管申报人员另须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人数20人以上。
5月13日-17日
学校对“教学绿色通道”参评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日。
5月27日-6月6日
1、学校组织召开专家组推荐评审、直接认定、教管/思政申报评审。
2、专业学院(所、校区)组建学科评议组进行学科评议,评议结果公示5日。
3、部门整理评审通过人员材料,报送人事处。
6月10日-17日
1、人事处整理复核申报评审材料。
2、人事处筹备学校高评委评审会。
3、学校召开高评委评审会,评审结果公示7日。
(二)工程/会计/图书等辅系列职称评审时间安排
3月25日-4月1日
1、3月27日前,申报人员到所在部门填报《2019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人事处(含电子版)。
2、申报人员填写相关表格,准备附件材料。
3、申报人持饭卡前往教工、学生食堂多媒体自助机缴纳费用,600元/人。
4月2日-3日,8日
1、4月2日-3日,职能部门集中对《申报表》(A4双面打印装订)进行业绩审核确认。
2、4月8日前,部门汇总申报资格审核材料并报送人事处,材料有:《申报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现职称证书复印件;同时报送《职务评审表》和《简表》电子版。
4月9日-26日
学校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公示5日。
4月29日-5月10日
1、学校组建师德/思想政治考核小组(7-9人),开展师德/思想政治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公示7日,同时将结果宣传部。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会议复议认定。
2、5月6日-10日,部门召开会议,申报人员述职答辩,民意测验。测评人数20人以上。
5月10-20日
学校组织召开推荐评审会,评审结果公示7日。
附件:附件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