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二)心理测试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本次心理测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心理测试时间

202476日 下午200开始,考生不得晚于下午200到达指定地点。

二、心理测试地点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梦溪路2号 梦溪校区图书馆配楼31号机房

三、注意事项

1.测试前30分钟,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进入测试地点,迟到考生不得入场且取消心理测试资格。

2.心理测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离开测试地点,不可在测试地点附近逗留。

3.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参加心理测试,不参加心理测试者不得参加面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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