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补贴领取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2)档案已转至学校人事处;
(3)正式入职满3个月;
(4)购买工作地住房(须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2.博士本人携带《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到人才科进行审核备案。
3.审核通过后,人才科开具购房补贴发放《通知单》。
4.财务处拨款。
联系电话:84401026
1.购房补贴领取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2)档案已转至学校人事处;
(3)正式入职满3个月;
(4)购买工作地住房(须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2.博士本人携带《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到人才科进行审核备案。
3.审核通过后,人才科开具购房补贴发放《通知单》。
4.财务处拨款。
联系电话:844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