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院动态

    关于组织开展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准入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建学院发布时间:2020-04-061081次浏览

    根据《关于印发<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规划(2019-2023年)>的通知》(江科大校〔202027号,附件1)、《关于印发< 通识教育选修课准入制度>的通知》(教务处〔20202号,附件2)等文件要求,从2020-2021学年开始,所有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实行准入制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准入要求

    1.申请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为人正派,责任心强,乐于奉献。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的规律,热爱本科教学与课程建设工作。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承担现从事专业的课程教学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且教学效果优良。

    2.教师申请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原则上应从《关于印发〈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规划(2019-2023年)〉的通知》(附件1)所列课程中选择(另开其他课程需进行严格论证,并通过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准入评定小组审定),需明确课程名称、教学目标和学时,编制好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建构好教学内容体系,明确教学手段与方法、考核方法等内容。内容过于浅显,仅停留于某些专业课程的简单介绍和延伸;或内容过于专业,无法达到大众化的通识目标;或内容比较陈旧,无法满足学生兴趣和成长需求的课程,不得准入。

    3.申请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师,必须已经具备基本的教学资源。相应课程已有统编教材或自编教材(讲义),具备不少于1/3学时的课件和不少于1/3学时的教案。建有高质量课程网站或其他在线资源的课程,优先准入。

    4.原则上,每位教师最多可申请开设2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二、准入程序

    1.凡拟准备2020-2021学年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师,需填写《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准入申请表》(附件3),并准备好开设课程的相关支撑材料。

    2.经开课学院/部门初审后,请于430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三份)及支撑材料(一式一份)的纸质稿汇总后,交至教务处教研科仲媛老师,并将《申请表》电子稿发送至295456970@qq.com

    3.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准入评定小组按照“择优准入、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教务处发文公布后方可实施。

    附件:1.关于印发《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规划(2019-2023年)》的通知

    2.关于印发《 通识教育选修课准入制度》的通知

    3.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准入申请表

    教务处

    2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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