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及补拍2022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冉发布时间:2021-09-23浏览次数:2815

.2022届毕业生图像采集的电子照片已导入研究生新系统,请各学院及时通知2022届毕业生在新系统里核对学籍照片(学生操作步骤:个人管理→照片信息核对→学籍照片),核对截止日期为10月7日,照片核对有误的学院请及时提交盖章签字版《电子图像校对反馈表》(附件1),未交此表的学院默认为核对无误。


.关于补拍2022届毕业生图像采集的工作,《2022年毕业生图采采集补拍人员名单》(附件2),烦请相关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完成线上补拍,线上补拍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2021年10月10日16:00,过时系统不在开放,切勿错过时间,一旦上传无法更改,如果遇到问题,可以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84493369。

(一)采集办法

本次图像采集为线上采集,请同学们登录微信,搜索小程序“江苏图采”,或关注“江苏省招就中心”公众号,点击“服务指南”中的“图像采集”项目,实名验证后,认真阅读系统提示,按步骤操作,

(二)拍照注意事项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建议以光线良好的白墙作为拍照背景,保证面部光线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人物姿态与表情:站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宜化妆。

5.衣着:应穿着与背景色区分明显的上衣,避免复杂图案、条纹(特别提醒:不得穿着蓝色上衣;若拍照背景墙为白色,不得穿白色上衣。)

6.拍照时使用本人手机后置摄像头由他人协助完成拍摄,拍摄距离不要太远;严禁使用前置摄像头自拍。

7.严禁翻拍:为确保证件照的实效性、真实性,严禁利用其它软件做任何脸部或美颜等处理,严禁翻拍其他照片。

8.可多次拍照,直到照片满意后再提交上传,上传完成后将不能更新照片。



附件1:电子图像校对反馈表.xlsx

附件2:2022年毕业生图采采集补拍人员名单.xlsx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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