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学期研究生学籍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鲁萍发布时间:2023-03-07浏览次数:763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研究生培养方案》等文件精神,为保证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学校对将于20236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预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2018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和2015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将于20236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并于20236月清退学籍,具体名单分发至各学院。由学院负责告知相关研究生和导师,并督促上述研究生尽快完成学位论文相关工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将此通知内容告知学院的每位研究生和导师,督促相关研究生尽早高质量完成学业。另外,学习时长超过正常学制年限的博士生,其学位论文作为国家零干扰重点抽检对象。请拟毕业研究生自查自检,做到学术严谨,严格把控学位论文质量。

 

 

研究生院

2023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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