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本学期研究生各项教学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配合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2024级研究生新生
一、新生报到及教学时间安排
2024级研究生新生于9月7日报到,教学安排时间于第三周周三9月18日开始。
二、学期注册
新生报到前须及时缴费,未缴纳学费者无法成功注册。2024级研究生新生务必在9月22日前登录 信息门户进行本学期的电子注册工作(操作步骤详见《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电子注册操作手册》(附件1),不注册者将不能取得学籍)。研究生电子注册过程中,如遇到学费缴费问题,请咨询财务电话:84401059;如遇到信息门户注册及密码问题,请咨询信息办电话:84401044、84402122。如遇到学费缓交问题,请咨询研工部电话:84499501或各学院的研究生班主任。如遇到学籍信息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学籍管理电话:84445705。
三、师生互选
9月9-9月10日各学院尽快组织2024级研究生的师生互选工作。新生师生互选名单确定后,9月11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确认。
四、个人培养计划及网上选课
1.培养计划是研究生整个学习阶段的课程计划。课程分学期开课,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须按开课学期选课,确保网上选课与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一致。研究生新生完成网上选课及提交培养计划时间为9月11日-9月14日。所有博、硕士研究生新生需在导师指导下根据2024级研究生培养方案(PDF电子版详见研究生院网页和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要求选定学习计划,并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保存或提交。研究生选课结束(系统9月14日下午3点关闭)后,请通知新生导师及时登录系统审核培养计划。具体操作流程详见《2024级研究生新生选课工作安排及学习指南》(附件2)。
2.公共学位课(面广量大的政治、英语),其上课课程名单已安排完成,如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从梦溪校区班级更换到长山校区的班级,请填写《 研究生课程互换申请表》(附件3),9月13日前学院汇总审核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3.根据《 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第一外国语(英语)免修: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560分(3年有效);
(2)全国公共英语五级考试(PETS5)≥60(3年有效);
(3)托福(TOEFL)成绩(新托福机考)≥90(3年有效);
(4)雅思(IELTS)成绩≥6.5分(3年有效);
(5)GRE成绩≥320分(3年有效);
(6)GMAT成绩≥650分(3年有效);
(7)本科学习阶段为英语专业,并通过英语八级(TEM)(3年有效),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更高学位;
(8)入学前在英语国家学习并获得学位,现攻读更高学位。满足第一外国语(硕士英语)免修的硕士研究生,可于9月9日-9月12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课程免修申请”,并附上成绩报告册等证明材料,等待审核。
第二部分2023级及以往研究生
一、老生报到时间
2023级及以往研究生于9月1日报到。
二、学期注册及学籍信息核对
1.学期注册
2023、2022、2021级及以往的所有在籍研究生缴纳学费后于9月20日前登录 信息门户进行本学期的电子注册工作(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电子注册操作手册》)。逾期未注册的研究生将会影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选课、开题、学位申请等后续工作。
2.学籍信息核对
(1)2017至2023级在籍的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个人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核对信息,重点核对姓名、学号、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专业名称,并在个人信息维护里面,填全入学照片、政治面貌、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相关信息。
研究生本人若发现信息有误,请填写提交《 研究生学籍信息更改(正)申请表》(附件4),并向学院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学院审核后于9月24日(周二)前汇总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申请表”交培养办。逾期未提交证明材料者视同该生信息无误。
学年注册事关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信息,务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各年级研究生逐一核对。
三、课程成绩管理
1.仍未在系统中录入成绩的研究生课程,请提醒任课教师及时补录,最迟9月6日前汇总上交本学院的课程成绩登记表,逾期系统将关闭成绩录入功能。同时请做好学院研究生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请通知2022/2023级及往届未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个人制定的培养计划要求严格审查个人课程学习情况(含课程结构、学分等)。课程修学不符合毕业条件者必须及时重修、补修。重修研究生可于9月12日-9月14日登陆研究生系统办理重修,如无法在系统申请重修,可按要求填写《 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5),专业课重修交由各开课学院办理,公共课重修请学院汇总审核后于9月14日前交培养办。
课程补修的研究生可在本学期选课开放的时间内及时进行选课。
3.各学院应于开学2周内(9月2日-9月16日)完成上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需补考及上学期申请缓考并审核通过的研究生的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及考试名单见附件6)。
四、其他
学期初,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请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各项具体事宜,按规定时间进度与研究生院共同做好2024-2025学年秋学期研究生的各项工作。
附件:
6.2023-2024(春)研究生补考、缓考工作安排.zip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