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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长山校区63号学生公寓空调服务采购(WZ-2024022)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07

项目概况

长山校区63号学生公寓空调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 招投标工作办公室(梦溪校区A6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72900分(北京时间)前(梦溪校区)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2024022

项目名称: 长山校区63号学生公寓空调服务采购

最高限价:空调租赁收费标准不得高于425/年。

采购需求:投标人提供空调产品、负责安装到位和日常维保服务,按实际使用的数量向租用空调的学生收取空调租用费,空调安装数量不少于624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概况及服务采购需求

实施时间:本项目的空调安装到位时间须在 2024 830日前完工。

服务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8年;合作期满后,投标人须在30日内将所在空调拆除(设备带离),且无条件撤离,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经济补偿。

实施地点: 长山校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的投标单位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67日至20246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招投标工作办公室(梦溪校区A6楼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72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第一会议室(梦溪校区A6楼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单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接受网上报名)

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但需加盖公章),文件费缴纳证明(提供截图);

2)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代表则不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须提供被授权代表的社保基金交纳证明材料(本单位最近一年,需由社保基金中心提供);

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网上报名

方式:将上述需提供的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及文件费付款凭证(1份)发邮件至 87534410@qq.com(请提供完整上述报名资料、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

收款账号:381006717010149000338

开户银行:交行镇江江科大支行

转账事由: wz-2024022项目标书费

3、中标单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采购方式及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

3)中标原则:综合评分;

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6、收款单位:

   收款帐号:381006717010149000338

 开户银行:交行镇江江科大支行

7、投标方式

1)现场投标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开标一览表密封,包装物上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填写签到簿。

2)邮寄投标

邮寄提交地点:镇江市梦溪路2号( 招标办) 

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赵老师 05118443262284400336 

邮寄件必须密封且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项目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超期送达或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并自行承担邮寄造成的一切风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118443262284400336 

    真:051184432622

    箱:87534410@qq.com

    址:镇江市梦溪路2号(梦溪校区)

八、本项目组织集中踏勘,如供应商需现场踏勘,可于2024617日上午10:00前往 长山校区(镇江市丹徒新区长晖路666号)踏勘并提前与相关负责老师联系,按照学校规定入校。勘察时间过时不候,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和进入现场后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损害的后果与责任。

勘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贡主任13952874826

勘察集合体点: 长山校区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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