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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溪校区塔山路2号门面房(含工厂区房屋)招租信息
作者: 来源:资产经营公司 日期:2022-06-10 人气:427

一、招租房屋

塔山路门面房(简称标的)

门面位置

房号

房屋层数

面积

(㎡)

招租底价

(/)

塔山路2

1

1

21

13797

塔山路2

2

1

21

13797

塔山路2

3

1

21

13797

塔山路2

4

1

21

13797

塔山路2

5

1

21

13797

塔山路2

6

1

50

32850

塔山路2

9

1

28

18396

塔山路2

10

1

28

18396

塔山路2

11

2

50

24637

塔山路2

12

2

50

24637

塔山路2

13

2

50

24637

塔山路2

14

2

50

24637

塔山路2

15

2

50

24637

塔山路2

16

2

50

24637

塔山路2

17

2

50

24637

塔山路2

18

2

50

24637

塔山路2

19

2

50

24637

塔山路2

20

2

50

24637

塔山路2

21

2

50

24637

塔山路2

22

2

50

24637

塔山路2

23

2

50

24637

塔山路2

24

2

50

24637

塔山路2

25

2

50

24637

塔山路2

26

2

50

24637

塔山路2

27

2

50

24637

塔山路2

28

2

50

24637

塔山路2

29

2

50

24637

塔山路2

30

2

50

24637

塔山路2

31

2

50

24637

塔山路2

32

2

50

24637

塔山路2

33

2

50

24637

塔山路2

34

2

50

24637

塔山路2

37

2

50

24637

塔山路2

38

2

50

24637

塔山路2

39

2

50

24637

塔山路2

40

2

50

24637

工厂区房屋(简称标的)

房屋名称

房号

所在楼层

面积

(㎡)

招租底价

(/)

轮网大仓库

2

1

858

113256

轮网大仓库

6

1

270

35640

汽车修理间

 

1

120

15840

动力实验楼

314

3

38

9120

动力实验楼

311312

3

97

23280

动力实验楼

101

1

661

87252

动力实验楼

113

1

173

22732

动力实验楼

204-1-2

2

360

47304

动力实验楼

302305306

3

136

17870

柴油机车间

201

2

511

79716

柴油机车间

101103

1

481

63492

柴油机车间

102

1

30

3960

电器厂办公楼-二楼

201-208

2

224

53760

柴油机仓库

1

1

68.5

9042

柴油机仓库

2

1

235

31020

柴油机仓库

3

1

187

24684

柴油机办公楼-三楼

301-307

3

224

53760

油漆车间

1

1

270

35640

油漆车间

2

1

65

6240

柴油机油漆棚

 

1

205

19680

注:以上出租房面积仅供参考,以间为单位不以面积为核算标准。

为了符合市场需求,灵活招租,招租方所提供的标的(出租房)如意向承租方需承租多间,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情况下,可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租方同意后,可设为单一标的(出租房)对外招租。

二、标的状况说明

1.有意向的投标方需现场勘察,认可现状后投标,招租方对标的(出租房)不作任何修缮工作,由中标方自行解决。

2.意向承租方中标后所有对外(城管、派出所、环卫、交通等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3.标的(出租房)水电供给,供电: 招租方以每间房屋总开进线为界,承租方自每间房屋总开出线自行负责电器设备布线、安装维护并确保用电安全;供水:水路进户以安装水阀为止,后续管路承租方自行负责。

三、投标要求

从事餐饮、喷漆等涉及环境保护限制行业的招租方不接受投标,投标标的(出租房)年租金报价为招租底价或高于招租底价。

四、评标办法

满足招租信息内容的前提下,报价高者得。

五、租赁协议期

本次招租项目租赁经营期限为5年,租赁协议1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协议为准,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协议予以终止。

六、租赁费用

1.中标价即为房屋租赁合同年租金。

2.房屋租赁经营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3.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付清首年租金,协议期内每年租金必须在协议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内交清。

七、意向承租方资格及提供的材料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为企业,则必须具有如下资质并提供以下材料:

1)独立法人。

2)投标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为自然人,则需符合如下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3.意向承租方对所提供的材料内容、证明均需真实、合法,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房屋租赁协议。

4.意向承租方必须响应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承诺书》有关内容。投标时一并签署并递交该承诺书。

八、投标履约保证金

1.按照每个标的1000元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的冲抵租金,未中标的予以退还。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方(意向承租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按要求办理承租房屋手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安全责任签订等),如3日内中标方无响应,招标方将作中标方主动放弃该标的处理,中标方所缴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九、租赁经营要求

1.承租方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合法经营,承担自身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2.承租方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接受招租方日常消防生产安全以及“门前三包”等文明服务要求执行情况的检查,并为招租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如有违反规定的,出现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负全责,给招租方及消费者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完全赔偿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招租方提出的整改措施予以落实,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否则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3.承租方如出现拒绝或不配合学校安排的各类检查、监督,不服从消防管理,情节严重,且造成消防等安全生产责任和恶劣影响的;野蛮开展装饰装修,对设施造成较大破坏的,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

4.承租方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门头的设置及设备安装的位置等必须经管理方审批同意,均按招租方统一要求,涉及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招租方提供单独的计量水电表,.承租方须按时缴纳水电费。

6.租赁期满,房屋装修产权归招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的装修。建筑物内属于中标方购置的可移动物品或经营设施,经招标方认定可以搬走,逾期未搬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投标资料领取

1.可在招租方发布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或招租方指定的地点领取(每套收取打印材料费人民币30)

2.招租信息1份;

3.房屋租赁承诺书2(附件一)

4.标的报价表2(附件二)

5.投标文件袋1个。

十一、投标资料领取及接受地点

镇江市京口区塔山路2江苏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物管部(校动力楼三楼)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

马舒舒  15665118108    高爱明   13805289297

 

 

 

       江苏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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